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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欧木制品防腐莫用“砷”

上架时间:2023-10-25 19: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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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6月30日起,欧盟各成员国将全面执行新指令,收紧对销售和使用化学品砷的现行管制。这一指令的施行,将对我国木制品出口企业产生相当大的影响。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就此紧急呼吁,相关企业应进一步改进木材防腐处理工艺,不要使用“砷”,寻求新的防腐替代品,力求把欧盟技术限制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据检验检疫专家介绍,按照指令的具体要求,输往欧盟的木材及木制品在进行防腐处理时,除CCA(加铬砷酸铜,性质比较稳定)外,不得使用其他含砷防腐剂。但对CCA的使用,指令仍进行明确的限定。凡用CCA进行防腐处理的木材及木制品,不得用作居家的结构材料或其他人类与动物可能立刻接触到的产品。并对防腐工艺进行了限制,要求木材及木制品用CCA进行防腐时必须在特制的密闭罐内用加压浸注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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