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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晚报·数字报刊

上架时间:2024-02-17 06: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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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担当尽责、真抓实改,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密切配合、协同发力,从严从细从实从快推进督察转办信访件办理工作,不断的提高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11月24日,接到举报反映“西宁市湟中区田家寨镇李家台村宏达木业木材加工厂,占用农田耕地修建彩钢房,作业过程中扬尘、噪声污染严重。同时希望核实该企业是否办理砍伐证”。

  “请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核查处理。”收到转办案件后,湟中区委区政府格外的重视,立即安排湟中区生态环境局、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湟中区自然资源局、湟中区林业和草原局、湟中区农业农村局及田家寨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核查。

  经现场核实,举报反映的企业为位于湟中区田家寨镇李家台村的宏达木材加工厂,主要营业范围为木材加工销售。该工厂原经营场地为宅基地,2023年3月因规模扩大搬至现生产场地,现生产场地总占地面积为2.68亩,全部为耕地,其中修建彩钢棚占地面积1.23亩,水泥硬化面积1.45亩。

  12月11日,记者来到湟中区田家寨镇李家台村的宏达木材加工厂原厂址,一位路过的村民和记者说,这家工厂已搬走好几天了。顺着村民所指的方向,记者看到两块工厂生产用地已恢复土地原貌,靠路边的房子跟前堆放着一些待搬走的木材。

  “11月25日,我们抵达现场核查情况时,该工厂未进行生产加工,现场看到的主要生产设备为带锯、多片锯、台锯各一台,工厂内堆放有部分原木,并已对加工产生的锯末和木屑进行了覆盖。”田家寨镇副镇长马晓真告诉记者。

  湟中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康海珍翻开手机相册,向记者展示木材加工厂的原貌。记者看到,当时木材加工厂分为彩钢房的生产加工区和存放区,已经加工完成的木材近乎堆满了存放区,加工厂靠近村民房屋一侧的地面上,按照长短粗细堆放着原木材。

  经核查,举报所反映的“占用农田耕地修建彩钢房”问题属实,“作业过程中扬尘、噪声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而该木材加工厂堆放原木由宏达木材加工厂依法依规购买,反映“该企业是否办理砍伐证”问题不属实。

  马晓真介绍,湟中区自然资源局11月25日向湟中区田家寨镇宏达木材加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3日内拆除非法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11月28日,彩钢棚和水泥硬化地面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同时,该木材加工厂生产加工设施已全部拆除,举报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完成。

  “木材加工厂搬走后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了许多,耕地恢复后,来年春天可以种些油菜或者菜籽,增加些收入。”李家台村村民张春芳说。

  问题整改后,湟中区将加大动态巡查力度,防止在已拆除恢复的土地上出现新的土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该地块交由田家寨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田长制”管理办法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我们也会加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的各类诉求,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康海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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