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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鲍卜体育    发布时间:2024-03-06 22:54:23   访问量:116 次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6,750,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以资本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包括各类化工品、油品、化纤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品种类型丰富,规格齐全,最重要的包含烯烃及其下游、芳烃及其下游、汽油、柴油、煤油、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PET)切片、聚酯(PET)瓶片、涤纶预取向丝(POY)、涤纶全牵引丝(FDY)和涤纶加弹丝(DTY)等三十多类产品,是国内首家拥有“原油一芳烃(PX)、烯烃一PTA、MEG一聚酯一纺丝、薄膜、瓶片”一体化产业链的上市公司。公司别的业务主要为自营贸易,包括油品、化工品和煤炭等产品,在满足产销平衡的前提下,公司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为石化项目开拓渠道,积累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投资建设的“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各项工程进展顺利。一期工程实现稳定满负荷运行,同时公司依据实际进展情况已于11月1日将二期工程第一批装置(常减压及相关公用工程装置等)投入运行,在运行好一期工程的基础上,以安全稳步开车为首要任务,在投产运行过程中精心调试,实现了二期工程顺利开车。目前,二期工程正在稳步推进中。

  对二甲苯,又称为1,4二甲苯,主要用于生产精对苯二甲酸(PTA),进而生产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丁二醇酯等聚酯树脂等产品,是生产石油化工产品最重要的基础原料之一。

  成品油即原油炼制过程中得到的汽、煤、柴等产品,汽油主要用于为汽车、摩托车、轻便三轮车等提供动力,柴油可为轮船、起重机、卡车、坦克等提供动力,煤油主要用于航空大飞机。

  纯苯,隶属于芳香烃,是极为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制作苯乙烯单体、苯酚、苯胺、己内酰胺、氯化苯等,进而可以生产合成橡胶、塑料、纤维、洗涤剂、染料、医药及炸药等,也可以用作油漆、漆料以及农药的溶剂。

  苯乙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苯乙烯树脂、ABS树脂、SAN树脂、丁苯橡胶、离子交换树脂、不饱和树脂以及苯乙烯系热塑性弹性体等。

  乙二醇(MEG)是一种重要的石油化工基础有机原料,用途十分广泛,主要用于生产聚酯纤维、防冻剂。不饱和聚酯树脂、润滑剂、增塑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炸药等,此外还可用于涂料、照相显影液、刹车液以及油墨等行业,用作硼酸铵的溶剂和介质,用于生产特种溶液乙二醇醚等。

  聚乙烯(PE)树脂是乙烯单体聚合而成的一种热塑性塑料,是世界产量和消费量最大的通用塑料产品之一。聚乙烯通常分为低密度聚乙烯(LD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和高密度聚乙烯(HDPE)。

  聚丙烯(PP)是由丙烯单体聚合而成的一种高分子聚合物,属于热塑性树脂,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按结构不同,聚丙烯主要可分为等规、间规及无规三类。目前应用最多的主要为等规聚丙烯,用量可占90%以上。

  丙烯腈(AN)是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和合成树脂的重要单体。由丙烯腈制得聚丙烯腈纤维即(腈纶),其性能极似羊毛,可制得丁腈橡胶、ABS树脂、丙烯酰胺和丙烯酸及其酯类等,也是一种非质子型极性溶剂。

  甲基丙酸甲酯(MMA)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该品主要用作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有机玻璃)的单体,也与其他乙烯基单体共聚得到不同性质的产品,也用于制造其他树脂、塑料、粘合剂、涂料、润滑剂、木材浸润剂、电机线圈浸透剂、离子交换树脂、纸张上光剂、纺织印染助剂、皮革处理剂和绝缘灌注材料等。

  苯酚(Phenol)俗名石碳酸,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酚醛树脂、已内酰胺、双酚A、已二酸、苯胺、烷基酚及水杨酸等,另外还可用作溶剂、试剂和消毒剂等,在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塑料、医药、农药、香料、燃料以及涂料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

  丙酮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之一,可用于卸除指甲油的去光水,以及油漆的稀释剂;同时可作为有机溶剂,应用于医药、油漆、塑料、火药、树脂、橡胶、照相软片等行业。在工业上可用于制造双酚A、甲基丙烯酸甲酯(MMA)、丙酮氰醇、甲基异丁基酮等产品,以及塑料、纤维、药物及其他化学物质。

  双酚A(BPA)简称二酚基丙烷,是苯酚和丙酮的重要衍生物,作为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用途十分广泛,可用于生产聚碳酸酯(制造婴儿奶瓶的聚碳酸酯(PC)塑料)、环氧树脂(通常用于一些食品和饮料罐的内涂层)、聚酯树脂、聚砜树脂、聚苯醚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也可用于生产聚氯乙烯稳定剂、增塑剂、阻燃剂、塑料抗氧剂、热稳定剂、橡胶防老剂、紫外线吸收剂、农用杀菌剂、农药、涂料等精细化工产品。

  聚碳酸酯(PC),是在分子主链中含有碳酸酯的高分子化合物的总称,种类很多,最具有实用价值的是双酚A型聚碳酸酯,作为最重要的工程塑料之一,具有韧而刚、尺寸稳定、易着色、透明、电绝缘性好、耐电晕、对臭氧稳定等优良性能。作为重要的原材料,广泛应用在建筑业板材、汽车零部件、电子电气、家电、医疗健康等行业领域。

  丁二烯,又称1,3-丁二烯,是重要的石油化工基础有机原料,工业用途十分广泛。由于是一种共轭二烯烃,它能进行取代、加成、环化、聚合反应以及和多种化合物共聚等,可用来合成多种有机化工产品。

  PTA是原油的终端石化产品之一,也是聚酯等化工品的前端产品,是重要的大宗有机原料,可以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例如:化学纤维、轻工、电子、建筑等。PTA的应用比较集中,主要用于生产PET,还能制成工程聚酯塑料,也可用作增塑剂的原料和染料中间体。

  PIA是一种白色结晶性粉末或针状结晶,用于生产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及其他高聚物和增塑剂,也用于制造电影胶片成色极、涂料、聚酯纤维染色改性剂及医药。

  聚酯瓶片具有无毒、无味、透明度好、强度大、质量轻、阻隔性能好、易于加工且尺寸稳定等优点,广泛用于软饮料、油脂、片材及其他领域的包装材料。

  聚酯薄膜是以PET作为原材料,经挤出拉伸制成薄膜,常用作印刷包装、光学耗材,广泛应用于建材、印刷和医药等行业。

  涤纶长丝,主要产品包括涤纶预取向丝(POY)、涤纶全牵引丝(FDY)和涤纶加弹丝(DTY),涤纶具有许多优良的纺织性能和服用性能,用途广泛,可以纯纺织造,也可与棉、毛、丝、麻等天然纤维和其他化学纤维混纺交织,适用于衣物、室内装饰织物和地毯等。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原油一芳烃(PX)、烯烃一PTA、MEG一聚酯一纺丝、薄膜、瓶片”一体化产业链,公司从国内外灵活采购原油,通过一系列物理、化学反应生产出油品及化工品,一部分化工品进行深加工后生产涤纶长丝、薄膜、瓶片等产品与其他产品对外进行销售。

  2020年,浙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真正迎来产能释放期,一期工程全年安全稳定生产,为公司贡献了巨大的业绩增量,同时公司于11月1日将二期工程第一批装置(常减压及相关公用工程装置等)投入运行,随着二期工程的顺利推进,公司业绩有望继续增长,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稳定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实现跨越式发展。

  随着2012-2014年产能的大量投放,PTA行业逐步步入产能过剩阶段,行业洗牌在所难免。进入2015年后,国内PTA落后产能出清速度明显加快,下游需求不断增加,供需关系逐步恢复平衡,公司作为PTA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加工成本相对较低,上下游定价话语权较强,毛利率有所提升。

  公司在主要原料采购方面,采用“长约+现货”以及“期货套保对冲风险”的操作模式,既保证生产用料,又抓住了机会效益,持续优化原料成本。辅料采购方面,坚持风险控制与效益优先相结合,采取了内外盘计价,有效控制风险,保障效益。

  公司牢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生产为基础,每周召开生产经营例会,努力实现产供销“同频共振”,提升经营效益。公司业务团队紧盯市场、把控产销节奏,坚持以日产销平衡保周平衡、周产销平衡保月平衡,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

  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管理架构及制度流程,完善产业链研究、供应商及客户管理、计划管理、风险控制等关键节点的工作机制,加快建成一支一专多能、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业务实际进一步完善经营风险管理制度,关键是严格制度执行,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廉洁教育,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风险受控。

  公司所处的石化-化纤行业历史悠久,属于周期性行业,行业波动主要受上游原材料、产品供给和下游产品市场等因素影响。随着我国炼化项目的不断推进,石化产品的自给率逐步提高,全球的定价话语权有所提升。我国的石化化纤产业具有国际竞争优势,报告期内产业集中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从全球产能分布来看,目前对二甲苯的主要产能仍然集中在亚洲、北美以及中东地区,截止报告期末,亚洲地区产能仍然维持在79.4%以上。对二甲苯主要用于生产PTA,近年来中国的对二甲苯产能虽有所增长,但仍然难以满足PTA生产需要,国内的整体供应量仍存在较大缺口,从目前的统计数据来看,中国是最大的对二甲苯需求国。

  公司对二甲苯生产能力560万吨/年(浙石化400万吨/年,中金石化160万吨/年),约占2020年全国总产能的21.5%,炼化一体化项目正积极继续推进,二期工程投入运行后市场占比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作为全球最大的苯消费市场,2020年中国的消费量约为1,757万吨,占全球总消费量的29.3%。处于上下游产能扩张期的中国市场,特别是苯乙烯产能投放将会使中国在苯消费市场更有话语权。

  公司纯苯年生产能力约167万吨(浙石化127万吨/年,中金石化40万吨/年),约占国内产能的10.3%,浙石化项目二期工程投产后,公司苯产能将会进一步增长。

  截止于2020年底,全球的苯乙烯产能约为3,660万吨,国内产能约为1,200万吨,主要集中在东北亚、北美和欧洲地区。

  公司苯乙烯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约占国内产能的10%,主要对外销售,客户包括下游ABS、PS和EPS工厂,以及大型贸易商。二期ABS投产后,将有部分自用。

  全球范围内,聚酯需求大约占乙二醇总需求的90%左右,其次为防冻液需求,大约占7%,其他不饱和树脂、聚氨酯等占据3%左右。截止2020年底国内乙二醇的产能约1,850万吨。

  公司乙二醇生产能力为85万吨/年,约占国内产能的4.5%,主要供子公司用于生产聚酯。

  截止于2020年底,全球的聚乙烯产能约为1.28亿吨,主要集中在亚洲、北美和中东地区,国内产能约为2,256万吨。

  公司聚乙烯生产能力为75万吨/年,主要产品有LLDPE及HDPE,约占国内产能的3.3%。

  截止于2020年底,全球的聚丙烯产能约为8,689万吨,国内产能约为2,816万吨,约占全球产能的32.4%,市场主要集中在亚洲、北美和中东地区。

  公司聚丙烯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有均聚、无规及抗冲三种,约占国内产能的3.2%。

  截止于2020年底,全球的丙烯腈产能约为750万吨,国内产能约为250.9万吨,主要集中在东北亚、北美和欧洲地区。

  公司丙烯腈生产能力为26万吨/年,约占国内产能的10.4%。二期装置投产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增长。

  截止于2020年底,全球的聚碳酸酯产能约为620万吨,国内产能约为185万吨,主要集中在亚洲、北美和中东地区。

  截止于2020年底,全球丁二烯产能约为1,695万吨,国内产488万吨,约为28.8%,主要集中在亚洲55%、欧洲23%和北美16%。

  公司丁二烯生产能力为20万吨/年,约占国内产能的4%。二期装置投产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增长。

  截止于2020年底,全球的PTA产能主要集中在中国,国内产能约为5,763万吨。

  公司作为PTA行业龙头企业之一,从北到南沿海岸线战略布局辽宁大连、浙江宁波和海南洋浦三大PTA基地,控股和参股PTA产能共计约1,300万吨,规模居全球首位。

  截止于2020年底,PIA产能约为45万吨,公司产能30万吨,约占全国产能的66%。

  聚酯的大部分产能集中在亚太地区,而中国是全球最主要的纺织品生产国和出口国,总产能超过了6,199万吨/年。

  公司不断提升差别化纤维品种比重;加快发展定制性产品,满足市场差异化、个性化需求,长期以来产品在市场上拥有良好的口碑。聚酯长丝、瓶片及薄膜产能合计450万吨/年,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出具的《新世纪评级关于调整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的公告》,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19荣盛G1和20荣盛G1的债项信用等级上调至AAA。

  资信评级机构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对公司及公司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评级结果将在巨潮资讯网上及时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关注。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新冠肺炎疫情一度使全球经济陷入停滞,为应对疫情冲击,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经济体纷纷采取宽松政策,出台经济刺激的财政措施,但世界经济仍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及时作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国经济运行逐季改善,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全年经济正增长。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

  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投资发展,坚持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同步推进,注重产业拓展和内部管控共同提升,在我国总体良好的营商环境的促动下,通过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抢抓机遇,克难攻坚,各项指标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2.65亿元,2019年度实现825.00亿元,同比增长30.02%;2020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66.83亿元,2019年度实现31.44亿元,同比增长430.61%;2020年底公司总资产2,415.15亿元,2019年底总资产1,825.87亿元,同比增长32.27%;2020年底公司净资产698.60亿元,2019年底净资产415.68亿元,同比增长68.06%。总的来看,公司在大环境不利的情况下,在稳步推进公司重大项目的同时,也实现了现有业务的稳定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各级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纵横”发展战略,贯彻“大质量”发展理念,抓住机遇、深化管理,坚持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两手抓,实现创新能力和管控能力双提升,具体工作主要围绕以下方面重点展开:

  (一)严抓疫情防控,筑就安全发展新防线年,公司在疫情爆发初期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工作,出台防疫具体工作制度,各子公司高效行动,积极落实防疫工作,并在最短的时间里实现了全面复工复产;在疫情有所缓和后,公司也实时关注相关动态,按照有关政策积极落实做好内外部防疫工作,有效保障了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

  2020年,浙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迎来产能释放期,一期全年安全稳定生产,同时二期部分装置也实现了投产。此外,逸盛大化100万吨/年瓶级切片、海南逸盛50万吨/年瓶级切片、中金石化20万吨/年间二甲苯和永盛科技25万吨/年聚酯薄膜扩建项目也相继投产。同时,浙石化二期项目、逸盛新材料PTA项目、永盛科技聚酯薄膜扩建项目、盛元二期项目等也在积极推进过程中,公司在投资发展方面继续保持良好的势头。

  2020年,公司合作发展特色明显,进一步体现出包容开放的姿态。公司旗下子公司先后与壳牌、霍尼韦尔、挪威船级社等国际知名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致力于生产装置的优化再升级和项目管理的创新再提升,此外浙石化还完成了与霍尼韦尔合资的浙石化浙优科技有限公司(催化剂工厂)的公司注册,并开始建设。公司通过强强联合,共谋发展之路,也进一步打开了公司的发展格局。

  2020年,公司鼓励各子公司积极参与创新,全资子公司中金石化积极探索“低能耗高效率增产邻二甲苯的芳烃联产技术”,旗下的PTA工厂也实施了多项技改工程,如11月份进行的PTA二装置2C-530低温闪蒸汽热量回收改造,降低了煤耗并可回收闪蒸汽凝液。同时,旗下聚酯工厂重点围绕“技改创新、降本增效”全面推行精益生产管理,FDY、DTY质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在产量、质量、消耗与人力资源的控制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此外公司在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人才评价工作、信息化模块创新、员工国家级技能自主评定等方面都有新的突破。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杭州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内容摘要: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97,292,622.8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63,215,720.60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09,729,262.29元,减去上年度现金分红754,932,93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5,846,151.18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6,750,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12,552,500元,剩余83,293,651.1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高送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2)。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10、《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拟与相关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并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10.1.《与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担任恒逸贸易董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

  10.2.《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精间苯二甲酸(PIA)购销合同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董事)、全卫英(担任浙江逸盛监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项炯炯、李水荣(项炯炯的岳父)回避表决。

  由于本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李水荣、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俞凤娣(担任荣盛控股副总裁)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董事)、全卫英(担任浙江逸盛监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项炯炯、李水荣(项炯炯的岳父)回避表决。

  10.8.《与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炼油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项炯炯、李水荣(项炯炯的岳父)回避表决。

  浙江昆盛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10.《与浙江巨荣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炼油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浙江巨荣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李水荣、李永庆(担任其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董事)、俞凤娣(担任其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副总裁)、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李水荣、李永庆(担任其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董事)、俞凤娣(担任其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副总裁)、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担任鼎盛石化董事长)、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李水荣、李永庆(担任其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董事)、俞凤娣(担任其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副总裁)、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项炯炯、李水荣(项炯炯的岳父)回避表决。

  10.16.《关于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

  由于本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李水荣、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俞凤娣(担任荣盛控股副总裁)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

  香港逸盛为海南逸盛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2021年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2021年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并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邵毅平女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长,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委员、东方学院党委书记,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浙江省会计制度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职;曾荣获浙江省优秀教师,浙江省高教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浙江财经学院教学名师,浙江财经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财经大学首届“卓越研究生导师”提名奖,浙江财经学院十大育人先锋,浙江财经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2007年光荣地当选为中国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兼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杭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ST巴士、花园生物、永艺股份、海利得的独立董事等职。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于2021年4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国明先生主持,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内容摘要: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97,292,622.8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63,215,720.60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09,729,262.29元,减去上年度现金分红754,932,93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5,846,151.18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6,750,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12,552,500元,剩余83,293,651.1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高送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11)。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2)。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9.《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环比、同比增长明显,主要系受经济复苏影响行业景气不断向好,产业链上下游主要产品价差水平进一步拉大。控股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投入运行后,各装置生产进展顺利,开工负荷稳步提升,效益释放明显。

  本次2021年第一季度的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4日,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将依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1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并 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并将《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海南逸盛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的参股公司,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8,000万元,其中逸盛投资出资152,1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42.5%;恒逸贸易出资152,1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42.5%;宏盛贸易出资53,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逸盛投资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为海南逸盛提供期限为1年的人民币综合授信的担保,结合实际情况,金额为50,000万元。根据担保要求并经各方协调,逸盛投资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拟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为海南逸盛提供全额担保,恒逸贸易作为海南逸盛的主要股东为海南逸盛的其他事项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海南逸盛其他股东宏盛贸易不符合担保条件,未对上述事项提供担保。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是2010年5月31日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西侧石化功能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厂区,法定代表人为方贤水,注册资本为358,000万元。

  经营范围:精对苯二甲酸、聚酯切片、聚酯瓶片、涤纶短纤、POY丝、FDY丝、粗氧化钴锰、化纤原料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对二甲苯(PX)、乙酸、乙二醇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码头设施经营,在码头区域从事普通货物装卸服务,码头拖轮经营,船舶服务业务经营,为船舶提供淡水供应、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和围油栏供应服务。

  股东情况:海南逸盛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的参股公司,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8,000万元,其中逸盛投资出资152,1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42.5%;恒逸贸易出资152,1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42.5%;宏盛贸易出资53,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

  履约能力分析:海南逸盛主营业务产品为PTA及聚酯瓶片,依靠海南逸盛股东在PTA规模及产业链一体化上的优势,海南逸盛运营正常,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本公司通过逸盛投资持有海南逸盛42.5%的股权,海南逸盛为本公司间接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逸盛大化为海南逸盛提供担保,是为确保其PTA及聚酯瓶片项目运营所需资金。依靠海南逸盛股东在PTA规模及产业链一体化上的优势,海南逸盛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截至4月13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98,640.11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7%,无逾期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依托其股东在PTA规模及产业链一体化上的优势,经营正常,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荣盛石化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为荣盛石化参股公司海南逸盛提供担保事项是正常、必要的,其目的是确保荣盛石化参股公司海南逸盛PTA及聚酯瓶片项目运营所需资金;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已经荣盛石化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荣盛石化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2021年4月14日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自2015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定价机制后,人民币汇率波动更趋市场化,公司预计2021年经营所需大宗原材料及项目设备采购比例较高,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经营性外币负债,加上公司前期延续的存量外币贷款,预计2021年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

  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以下范围: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根据公司2021年原料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预计2021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8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0.43%,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作为总决策机构,授权董事长批准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及交易业务,明确资金部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审计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明显的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资金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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